关于开展第二批全国职业教育教师企业实践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全国职业教育教师企业实践基地:

为持续服务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建设,根据《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公布首批全国职业教育教师企业实践基地名单的通知》要求和工作安排,现组织开展第二批教师企业实践项目申报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式

通过全国职业教育教师企业实践基地信息服务平台进行在线申报,网址为:http://sjjd.tvet.net.cn。

用户名和密码按照第一次申报要求。

二、申报内容及要求

(一)内容

1.培训项目。包括:项目名称、项目实施地点、项目起止时间、项目实施方案、项目管理制度、项目考评标准、项目联系方式等。

2.岗位实践项目。包括:项目名称、项目实施地点、项目起止时间、项目实施方案、项目管理制度、项目考评标准、项目三方协议模板、联系方式等。

3.科研攻关项目。包括:项目名称、项目实施地点、项目起止时间、项目实施方案、项目管理制度、项目考评标准、项目三方协议模板、联系方式等。

4.企业兼职教师(产业导师)项目。包括:兼职教师姓名、工作单位、职业(工种)、技术技能等级、授课专业、联系方式等;企业兼职教师(产业导师)通过审核后,在全国职业教育教师企业实践基地信息服务平台公布信息,供职业院校双向选择。

(二)要求

1.内容要求:项目内容要体现企业主体业务属性,与企业主体业务不相关的项目不予立项,项目设计之前要充分调研职业院校教师的实际需求,重点参照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立项(培育)院校名单(见附件),深度做好调研工作,针对性做好项目设计工作,并邀请行业、企业及院校专家给予指导。其中,培训项目以新产品、新生产过程、工艺流程、岗位职责、操作规范、技能要求、用人标准及管理制度为主要内容;岗位实践项目要体现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新标准的实践应用;科研攻关项目要围绕技术服务、技术攻关、工艺革新、产品创新以及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校企协同创新研究。

企业兼职教师(产业导师)的入选标准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热爱教育事业,秉承国家师德师风要求,无不良违法违纪记录;

(2)具有5年以上企业工作背景,熟悉产业生产链,对企业生产、管理工作具有一定的工作经验;

(3)取得技术技能等级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或熟练的技术能手、能工巧匠、技术大师;

(4)具有较好的沟通表达能力,能将企业生产管理过程的各种要素转变为技术技能教学资源指导职业院校专业教学和专业建设,或能承担本专业领域一门以上课程教学任务。

2.时间要求:项目实施的时间安排要科学合理,要结合院校的实际,原则上,培训项目安排在寒假或暑假假期,时间为一周左右,岗位实践项目和科研攻关项目以三方协议约定。

3.场地要求:岗位实践项目必须是企业生产、管理、服务一线岗位;科研攻关项目按照协议约定。

4.师资要求:主讲教师和实践指导教师要具有丰富的一线生产、管理、服务的实战经验,以工程技术人员、工匠、大师和企业管理干部为主。

5.收费要求:培训项目的收费标准严格按照《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财行[2016]540号)文件执行;岗位实践和科研攻关项目收费,在成本核算的基础上,按照各地相关政策法规,通过三方协议约定,协议中除要明确规定收费标准、三方责权利之外,还要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明确参训者的劳动保护,并购买项目实施期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6.管理要求:基地要制定专门的管理制度,落实主体责任,树立安全意识,成立工作专班,负责项目过程管理,切实做好项目实施的各种保障工作。

三、时间安排

2021年12月31日截止申报。

四、其他

1.专家评审通过的项目方可上线全国职业教育教师企业实践基地信息服务平台,同时向全国职业院校开放。

2.联系人:余亮彬、李征宇;联系电话:010-57519078。

 

 

    教育部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工作办公室

2021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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